中国会计视野讯近日,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祥源文旅,证券代码:600576)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亦未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中披露,祥源文旅(600576.SH)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警告,并拟处以200万元罚款;7名责任人被处罚,其中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徐中平、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高朝晖被警告,并分别拟处以80万元罚款。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2年,俞发祥指示祥源文旅以购买资产预先支付意向金和保证金的形式,套出资金提供给祥源控股等俞发祥控制的公司使用,并指派祥源控股时任财务总监俞红华、祥源文旅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王衡和时任助理总裁、监事陈亚文具体经办。
2022年1-6月,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1.1亿元,6月底余额为6,000万元;2022年全年累计发生额4.1亿元,2022年底余额为0,2022年上半年和全年发生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47%和15.15%。截至2022年12月29日,被占用资金本金全部归还。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祥源文旅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被占用资金已归还、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及提供材料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祥源文旅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衡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监事陈亚文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五、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徐中平、时任董事长兼代总裁赖志林、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高朝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六、对时任总裁、董事孙东洋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