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审计厅修订印发《四川省审计厅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系统性纳入《办法》,着力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办法》要求,厅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要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绩效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的总体要求,规范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批复下达的预算和绩效目标,并对预算执行过程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办法》提出,厅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要紧扣绩效目标是否实现、预算保障工作是否完成、预算执行是否高效,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通过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强化制度建设 更加夯实预算绩效管理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