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吉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分为高级会计师(副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两个层级的职称评审。申报人员需为全省范围内从事会计及会计职责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级岗位申报人员需在全省各级已设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中直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聘用的正高级会计师人员。

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并在有效期内,国家线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吉林省省线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年;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取得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正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并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2年。申报人员在取得资格考试合格成绩的次年可以参加评审,并开始计算成绩有效期。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时,需聘任中级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满5年,其中,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需聘任中级会计师满2年。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对应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三级岗位评审。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业内和社会广泛认可;省直单位(部门)申评人员现聘在四级岗位,且受聘四级岗位时间满5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或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3年;市州单位(部门)申评人员现聘在四级岗位,且受聘四级岗位时间满3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或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2年;县市及以下单位(部门)申评人员现聘在四级岗位,且受聘四级岗位时间满2年,在受聘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或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满10年且受聘四级岗位满1年。

在会计领工作业绩贡献突出,创新手段和实际成效达到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国家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获得者,或享受省以上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吉林省D类以上人才。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为推动学科和专业发展发挥促进作用。针对单位财务管理或核心业务管理中重大疑难问题、关键性问题提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解决方案,在单位推广使用,并对其他单位具有重要借鉴价值,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持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推进数字化转型,推广管理会计应用,显著提升单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取得业内公认的显著业绩。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能够结合实际独立或主持撰写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工作规划与发展报告、咨询报告等,为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重要参考,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应用。在会计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带动、培养和储备一定结构数量的省级以上人才或会计领域优秀人才。

在承担和完成项目以及学术研究方面业绩突出,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创新性成果。主持完成会计或相关专业科研课题研究,并实现应用和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公开出版会计相关专业著作、译著或在公开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期刊上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领域的高水平论文;参与完成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课题;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相当层次的学术奖励;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论坛等做经济管理类的主题报告人或主旨演讲;省级及以上部门经济管理类入库案例获得者。在其他会计工作方面取得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优异业绩成果。

评审申报时间截至3月27日24:00,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入口为“吉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快捷入口-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级会计职称申报/正高级会计职称申报/会计系列三级岗申报”,网址为http://czt.jl.gov.cn/ztzl/kjgl/。

原文地址:http://czt.jl.gov.cn/ztzl/kjgl/tzgg/202502/t20250227_3396656.html

吉林开展2025年会计系列三级岗位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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