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东海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
为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刚性约束,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日,中共东海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约谈对象、约谈情形、实施过程、约谈纪律和责任等进行规范和细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原则及运行机制,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办法》规定了应当约谈的八种情形,明确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约谈建议,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报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约谈。审计整改约谈对象原则上为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工作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约谈事项进行核实确认,报送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审核同意。约谈方式一般为个别约谈,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需要同时约谈多个责任主体的,可以实施集中约谈。
《办法》强调,约谈对象应针对约谈的问题,如实陈述说明,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应在约谈一个月内,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报送约谈事项的落实情况,约谈情况及约谈后整改情况应当作为整改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约谈对象述责述廉的内容。对于约谈对象在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推诿、敷衍、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按照规要求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处理结果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东海县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