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竹溪:审计监督显实效‘楠木群’升级文保范围”
近日,竹溪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竹溪县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将某乡镇“楠木群”列入县级文物保护范围,明确了保护责任主体,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效促进了珍惜资源规范化保护。
2024年,该县审计局对某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了某乡镇野生“楠木群”这一十分稀缺的珍贵资源保护情况。审计发现,存在保护责任主体不明确、保护范围不规范、挂牌保护不精准、生长现状不安全、保障投入不明确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以《审计要情》向县委审计委提出建议意见。一是完善保护机制。建立楠木群保护体系,出台相关保护办法或制度规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属地乡镇的具体责任,列入林长制考核,加强管理保护。二是细化保护措施。落实相应保护级别,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做实做细楠木群“一树一档”基础工作,精准认定树龄,科学挂牌管理。加强日常管护,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楠木群生长环境,进行防病、防枯、复壮管理。三是落实保护经费。林业部门应积极上争古树保护资金,本级财政预算适当的管护经费。属地乡镇认真履行保护责任,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楠木群保护,群策群力进行保护性开发。
竹溪县委高度重视审计建议,明确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主管部门与属地乡镇专题研究,会同整改,加强管理。
竹溪审计显实效”楠木群”升级文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