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坊临朐: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改革 助力县属国企合规经营”
作者 刘晓雨 陈振振
为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县属国企现代化治理能力,更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的穿透式国资监管体系。潍坊市临朐县开展县属国企“财务总监委派制”改革工作,完成由国资监管部门委派财务总监到一级集团、一级集团委派财务主管到子公司的穿透式委派管理。
管理制度先行,助力派驻财务总监职能发挥。临朐县修订《县属国有企业派驻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派驻财务总监联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国资监管部门委派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岗位职责和权限义务等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明确财务总监联签事项、程序及拒绝联签相关情形。财务总监委派制由企业兼职委派改革为专职委派,不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参与企业日常性财务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参与集体决策、联签等方式,对企业经营行为、财务行为以及内控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专项监督。
穿透式财务监管,规范完善财务管理与监督。健全由国资监管部门到国企子公司穿透式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临朐县选拔2名财务总监人选,经组织部备案,分别以专职合规、国资监管部门支付薪酬的方式委派到一级集团任职,并作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管理。一级集团选拔7名财务主管委派到子公司任职,由集团支付薪酬,参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工作,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加强内控监督体系建设,有效降低监督成本,提升监督效能,基本形成“一企一监督”的配置格局。
强化服务担当,推进国企监管下沉基层。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将财务总监的工作重心向企业高质量发展倾斜,委派财务总监积极参与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财务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合规性意见,为企业决策提供有力财务支撑。加大企业财会人员队伍指导与培训力度,提升企业整体财务工作水平,服务企业长远发展。近日,财务监管工作已全部开展。国资国企不断优化管理措施,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以更强的服务担当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迈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