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经验向全国审计机关交流推介
5月26日至29日,审计署在南京举办2025年度依法审计暨复核审理能力提高班。培训期间,湖北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捷以《压实各方责任深化审理创新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审计成果落实落地》为题作交流发言,向全国审计机关推介湖北审计质量控制工作经验。
近年来,湖北省审计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践行研究型审计理念,将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审计项目运行全过程,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深化审理创新,不断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质量风险。
坚持制度先行,持续健全完善审计质量管控体系。近三年,围绕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复核审理、后评估、审计文书文本规范等方面,先后修订完善制度16项,初步构建起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审计项目质量管控体系。印发《现场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审理会议制度》《审计业务专题会议制度》等办法,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分级控制的责任体系。加强有力有效、有序衔接的指导管控,全面试行取证单编号制度,修订主要审计文书和各类审计文本参考格式,将审计项目执行进度情况纳入量化考核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管控,确保审计项目完成时效性。树立成果导向、优中选优的示范带动,修订《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出台《湖北省审计厅“晒说评比超”活动暂行办法》,将各类审计项目按“ABCD”等次量化评比、通报,并择优开展现场说评,“互道”经验做法。狠抓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充分释放制度的治理效能。
坚持压实责任,狠抓质量管控关键节点。抓实“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关键节点,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担当,共同筑牢质量防线。压实审计组长现场审计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问题核查、审计取证、工作底稿编制审核、审计报告起草等环节基础工作质量,把好审计质量“源头关”。行业牵头处室既“做主”又“担责”,严格落实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出具前、代拟稿送审理前的两次复核制度,将复核情况纳入审计项目后评估、年终考核评定重要指标内容,倒逼复核责任落实落细。实行个人审理和集中会商相结合,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理人员与审计组分歧以及疑难事项等,充分交流研讨、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审理意见全面、准确、客观。项目审理完成后召开审计业务专题会议,逐个审议审定审计报告代拟稿、移送问题线索,力求审计结果文书件件是精品。
坚持创新助力,积极探索完善审理方式方法。将审计专报、审计综合报告纳入审理范围,实现审计结果文书、审计信息审理全覆盖,确保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科学务实提出审计建议。统筹审理资源,按照优中选优、分类培养、动态管理、梯次搭配的原则,选拔审理人员集中审理,通过审理前培训、实战锻炼提升能力素养。探索“模块化”审理模式,对市县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各模块反映的普遍问题、典型问题以及疑难重要事项拟定统一处理原则,实行审计项目审理流水线作业,“一把尺子量到底”。推行“首审负责制”,切实把好审计结果文书出口关。“模块化”审理方式创新,将每个审计项目审理时间由过去的3至5天,缩减至1至2天,提升了审理意见数量和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