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阜市审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研究出台了《曲阜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反馈与运用,推动各类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
《办法》要求,建立健全报告分送、结果会商、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检查反馈等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动审计结果有效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办法》明确建立了三项机制。一是明确经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运用审计结果的职责,建立定期工作情况反馈机制。二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对审计结果进行会商研判,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针对性提出“特别关注、重点关注、一般关注”三类监督预警建议。三是规定审计机关要加大对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提炼,分类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梳理形成重大问题线索清单。
曲阜: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