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强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提出了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制披露的监管要求。该文件生效后,注册会计师提供的资本市场发行主体的审计业务中,整合审计将成为常态。另外,在2022年12月修订的《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中,对注册会计师评估和应对被审计单位运用信息技术的风险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和要求。本专家提示通过对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导致的风险和相关控制的分析,对信息系统测试的范围、时间安排和要点等做出梳理,供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整合审计业务时参考。

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整合审计下运用信息技术风险应对.pdf

专家提示:整合审计下运用信息技术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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