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计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甘肃省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促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立足各自监督职能,着力构建机制共建、资源共享、整改共督等方面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督贯通协同事项,厘清工作难点、堵点,将有效做法固化成制度办法。省审计厅在制订年度省级重点审计项目计划阶段,就省属企业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等事项征求省政府国资委意见,省政府国资委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相互抄送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国资监督计划。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和省国资委监督稽查处作为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牵头联系部门,负责对接联系和沟通协调,配合开展工作。

双方及时转送关于省属企业审计的报告以及有关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等方面政策、制度、工作要求、企业重要整合重组等有关信息,聚焦企业突出问题,严格审计监督,促进企业规范管理。省国资委积极有效运用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加强企业监管的重要参考和对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细化压实双方整改责任,针对审计整改中存在的涉及体制机制、历史遗留以及其他疑难问题,加强与被审计企业会商分析,研究提出整改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跟进整改进展情况,确保真整改、改到位。

甘肃:提升监督效能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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