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江西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7章36条,围绕理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压实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作为江西省首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政府规章,《规定》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聚焦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明确内部审计的功能定位、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对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更好护航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省审计厅将加大宣传阐释力度,推动《规定》落实见效,促进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江西省出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