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安|建立审计署、审计厅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

近日,广安市审计委员会印发《审计署、审计厅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实现对审计署、审计厅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覆盖、全口径、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涉及广安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建立闭环管理机制。明确整改信息归集范围,包括“送达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审计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涉及的整改事项”等四类审计署、审计厅反馈问题来源;按照反馈问题性质,落实整改牵头部门和具体承办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实行报备汇总管理,整改牵头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信息资料报审计机关备案,审计机关做好整改信息归口汇集工作,并定期更新和报告。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督导和审核把关,推动行业系统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并做好举一反三,促进源头防范、行业治理;明确问题涉及地方和部门(单位)承担审计整改具体责任,对整改结果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明确审计机关加强整改工作业务指导,做好沟通衔接,共同促进问题真抓实改。

完善跟踪督办机制。要求整改牵头部门加强未完成整改问题跟踪督办,持续推动,直至问题整改到位;审计机关定期梳理分析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进度滞后的问题,采取提醒、催办、纳入市政府综合督查等方式督促紧抓快办,限期完成,同时通过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备案、报送整改情况的,采取敦促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处理,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严重情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或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因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引发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广安建立审计署审计厅反馈问题整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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