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度市委巡察办、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联动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健全完善长效配合机制,进一步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优势互补,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推动同向发力。《办法》明确了联动对象和监督重点、提供了明确的联动方式和联动措施。要求突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的联动监督,采取巡审同步、先巡后审、先审后巡等方式,最大限度推动市委巡察和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同步进行,做到优势互补、成果共享。
二是强化贯通协作推动效能叠加。《办法》要求巡察组与审计组互相通报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定期组织会商交流,沟通联动监督重点,协调有关事项,相互提供支持,实现一审多用、一巡多促。同时提出了细化过程共商、结果共享的具体措施,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政治监督体系,推进巡审联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治理增效。《办法》强调巡视组和审计组开展工作时,要分别将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跟踪督办与“回头看”机制。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或效果不达标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反馈,推动问题限时整改、闭环管理。对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领域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完善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整改联动的工作机制,织牢织密监督网,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效性。
四是强化队伍共建推动能力提升。《办法》提出从全市审计系统选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人员纳入巡察人才库,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持续锤炼队伍实战能力,将审计专业优势更有效地融入监督工作全局,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度融合、互鉴互补,真正实现“1+1>2”的监督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