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会计师事务所避开同质化竞争,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推动行业差异化发展与整体服务能级提升。近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重庆市“专精特”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和培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深入践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落实《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务实举措。《办法》明确,“专精特”会计师事务所应兼具高水平专业化能力、精细高效管理和独具特色服务三大特质,且服务能力、水平、质量在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
在评价方式方面,《办法》摒弃单纯以收入、人员数量为导向的做法,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全面考量事务所的执业水平与发展潜力。定量指标涵盖业务发展、经营效益、人才建设、专业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17个细分维度;定性指标则聚焦9项核心能力,重点突出业务质量与技术特色。
在激励培育方面,《办法》秉持“奖扶结合、长效保持”原则,对首次获评“专精特”事务所给予10万元奖励,再次获评给予5万元奖励;对未达合格标准但具备发展潜力的事务所,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名单,通过精准指导、资源倾斜等方式,助力其3年内实现能力跃升。
《办法》的实施,标志着重庆成为全国首个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专精特”发展出台专项评价与培育政策的地区。下一步,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启动首批评价评选工作,同步建立健全评价、培养相关具体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重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经济中心、打造西部金融中心提供更专业的会计服务支撑。
重庆“专精特”会计评价和培育办法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