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聊城:出台市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日前,聊城市政府印发《聊城市市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动公共工程规范管理、提升投资绩效。

《办法》主要分为总体要求、审计范围、审计实施、审计结果运用、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对市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开展常态化审计监督,根据需要实施跟踪审计。项目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要审计内容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国家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等。通过“穿透式”的审计监督,深入揭示投资决策、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构建全过程公共投资项目监管体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办法》对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审计机关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应具备的条件、审计结果的运用和审计整改方面的要求,以及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社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规定。阐明了针对审计发现的不同类型问题的处理措施,以及被审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环节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与追责问责等情况挂钩,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

聊城出台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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