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俊卿 金超

近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联合协作机制,以实施程序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绩效性为目的,对市直部门和委托各功能区实施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全覆盖。

《通知》指出,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要组建工作专班,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三个时间节点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管台账,定期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报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一是以取得开工令为节点,对项目前期工作程序、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监管;二是以工程进度款支付为节点,对计量、变更程序进行监管,开展价款复核;三是以项目结算为节点,对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开展结算价款复核。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结果应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于监督中所发现的领导不力、决策失误、资源浪费、程序违规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严肃追责问责。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由市审计局、市财政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分类处置。 

荆州: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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