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金融监管,近日,中共江西省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江西审计厅联合印发《地方金融监管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旨在推动审计监督与地方金融监管在程序上贯通、在行动上衔接、在效能上互补,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该《机制》主要基于近年来双方在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推动金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有效探索和密切合作,围绕以下四项核心机制展开。一是建立沟通会商与资源共享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等方式,加强联系协调和沟通交流,实现协同联动;二是强化监管联动机制,在审计项目计划及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协同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夯实联合整改机制,通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督促检查等方式,共同推动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推进整改落实到位;四是优化成果运用机制,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或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及时交互成果资料,推动审计结果与监管信息相互运用,提升监督效能。

下一步,省审计厅和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持续强化日常对接与协调联动,聚焦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重点领,着力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共同推动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 

江西建立”金融+审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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