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利润表格式(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公告称,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同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于近期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配套利润表格式进行修订,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以及与之配套的《一般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金融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合并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6年2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财务报表的列示与披露,未改变会计确认和计量要求。其中,对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改动较小,主要是在不改变净利润金额的前提下对利润表进行更清晰的结构化呈现,并增加了管理层业绩指标等附注信息披露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优化利润表结构。
《修订征求意见稿》将企业利润表中的当期损益划分为经营、投资、筹资、所得税费用、终止经营五个类别,以优化利润表结构,便于使用者识别企业利润来源,提升财务业绩信息的有用性。对于从事特定主要业务活动的企业,需将一般企业分类为投资或筹资类别的有关损益归入经营类别,以充分体现其主营业务特点。此外,《修订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企业在利润表中新增两个合计项目,分别是“经营利润”和“经营及投资利润(筹资和所得税前利润)”,作为投资者等使用者分析企业财务业绩的基准,以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经营业绩。
(二)引入管理层业绩指标披露要求。
《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企业在财务报表之外正式公开的书面资料中,使用了并非会计准则要求的损益类合计项目,用于向使用者提供管理层对企业整体财务业绩某方面的评价,则企业应当将其作为管理层界定的业绩指标(以下简称“管理层业绩指标”),在附注中进行单独披露,并披露其内涵及计算方式等详细信息。将管理层业绩指标纳入财务报表披露范畴,有利于向使用者提供更加透明的相关信息。
(三)明确财务报表信息汇总与分解等原则。
《修订征求意见稿》对财务信息的汇总与分解提出了更为明确和细致的原则,要求具有共同特征的项目应当汇总列报,具有不同特征的项目应当分解列报,且项目归集的方式不应当导致重要信息被模糊处理或者信息的可理解性被降低等。该修订有助于使具有重要性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得以清晰、充分列报。
(四)完善“重要性”的定义。“重要性”是财务报表列报中的一项核心原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对“重要性”的定义进行了修订,明确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错报或模糊处理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其中,“模糊处理”为新增条件,是指相关信息虽然存在于财务报表中,但因其呈现方式不恰当,导致使用者难以获取或理解重要信息,从而产生与省略或错报相似的影响。该修订对“重要性”的判断提出了更完善的标准,也与我部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保持一致。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
1.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增加“基本财务报表”概念、明确基本财务报表和附注作用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2.关于《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利润表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其中:
(1)关于利润表中当期损益“五分类”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2)关于将持续经营损益与终止经营损益分开列示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3)关于利润表中合计与总计项目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其中:
①关于将经营及投资利润合计项目的名称表述为“经营及投资利润(筹资和所得税前利润)”,以表明该项目用于向使用者提供企业在付出筹资成本和所得税之前的盈利能力信息(根据新列报准则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有关规定将相关损益分类为经营类别的企业除外)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
②关于在“经营及投资利润”合计项目下企业可自行选择列示“经营利润及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产生的收益”其中项,以便于向使用者提供更有用信息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4)关于企业对是否从事特定主要业务活动进行判断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5)关于以向客户提供融资作为主要业务活动的企业,对与向客户提供融资无关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纯筹资交易负债产生的损益,拥有会计政策选择权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6)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从企业集团合并层面对是否从事特定主要业务活动进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合并利润表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3.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管理层业绩指标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4.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中财务信息汇总与分解原则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5.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中“重要性”定义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6.若将配套利润表格式(修订征求意见稿)中投资类别下的“投资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并入“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同时将《一般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的“利息收入”项目也并入“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您是否认为更合适?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7.关于《一般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8.关于《金融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9.关于《保险公司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10.关于《合并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您有何意见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11.您是否有其他意见和建议?如有,请说明您的理由,以及具体修改建议。
附件下载:
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2.一般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3.金融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4.合并利润表的列报格式和列报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5.《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利润表格式(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原文地址: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512/t20251230_398083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