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审计局在开展的市属国有企业审计中,反映部分企业存在投资项目管控不力、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审计建议。
泸州市国资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印发《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设立审计科室并建立审计人才库,加强审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对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情况实施出资人审计,并在市审计局指导下,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市国资委组织实施审计的基本工作程序,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类型、要求、时限等作出规定,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治理水平、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施奖惩及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广元市审计局在开展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反映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下达市级部门(单位)的采购预算整体执行进度偏慢等问题,提出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采购资金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等审计建议。
广元市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先预算后采购”要求,强化采购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规范年度内被清收的采购预算编制;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围绕做好采购前期工作、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合理安排采购计划等五个关键环节,逐项细化操作标准、明确办理时限;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明确资金支付计划及时申报、资金及时支付、预付款规范支付等核心要求,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广安:出台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广安市审计局在开展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中,反映部分项目存在投资咨询评估流程不规范、质量管控不严、回避机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加强咨询机构选用管理、提升咨询评估质量等审计建议。
广安市发展改革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印发《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构建“公开遴选+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分专业、分标段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定评估机构,严格落实“先评估、后决策”原则,避免重复评估。在咨询机构选取上,实行编号摇号方式,全程由多部门协同监督,建立四类情形主动回避制度,实行项目评估“限时办结”制度,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同步配套完善咨询评估委托书、评估项目综合评价计分表等5个附件,规范相关文本格式,明确评估报告编制标准和综合评价计分规则,形成“申请—遴选—评估—监管—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