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宁波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告知办法》,进一步从源头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风险的防范,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告知办法》主要规定了告知对象、内容、程序等方面。告知对象涵盖市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及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内容上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调在本单位或本领域经济活动中,应当履行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等经济责任。程序上注重时效性与规范性,要求审计机关通过适当方式,将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事项、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精神及配套学习资料等送达本人手中,确保责任告知及时到位,清晰完备。《告知办法》采用“共性+个性”相结合的办法,制定经济责任告知书范本,明确共性要求,并预留补充栏目,可结合部门职能特点补充个性化内容,有效提升告知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宁波出台经济责任告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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