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审计机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强化政治统领,聚焦重点领域,创新计划管理和质量管控机制,深化研究型审计,加强队伍建设和绩效激励,全力推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以更高质量的审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举办“质效深化年”行动推进会
山东省审计厅召开全省审计机关“质效深化年”行动推进会。
要在政治统领上再强化,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从经济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政治要求,把讲政治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监督重点上再聚焦,紧盯“两重”“两新”等重大决策部署及养老、医疗、农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强审计,以查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为牵引,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提质增效上再攻坚,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全流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做实研究型审计,增强审计穿透力,提好审计建议,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用好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确保审计成效和质量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在自身建设上再加力,认真落实文明审计要求,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提高审计干部专业能力,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优化运用绩效管理体系,引导干部担当尽责、争先进位,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以计划进度为抓手 助力提升审计质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审计质效提升年”行动部署,进一步强化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刚性约束,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审计局深化审计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将日常计划进度督导工作融入审计质效提升工作整体安排。
以抓计划进度为切入点,贯通审计质量管理多环节。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刚性意识,该局编制了《2026年市本级审计项目实施进度跟踪情况及成效一览表》,实时更新,按月公布,将“进度跟踪”传导为“要素管理”,“时间节点”压实为“责任链条”,实现了计划进度管理的可视化、精细化、闭环化。
以提升审计质效为目标,引导树立正确审计价值观。在抓计划进度推动提升审计质效的过程中,既聚焦重点审计项目做强做优,也鼓励非重点项目依托处室合力、挖掘内部潜能,力争实现成果最大化。按照“把立项当课题研究”理念,在今年计划立项阶段,探索将不同审计领域但涉及同一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联项目统筹立项,相关业务处组成“大兵团”审计组,推动审计成果整体提升。同时,在《一览表》中呈现各项目审计组力量和资源配置情况,量化“单兵”绩效,既给年轻审计干部压担子、搭台阶,也注重以老带新,教方法、传经验。
将进度督导融入服务保障,压实各方责任。市委审计办秘书处负责《一览表》实时更新,对《一览表》中提示有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未按计划推进或更改计划要素等信息,视情况以口头提醒等形式分类处置。制度实施以来,市本级审计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未出现亮“黄灯”情形,有4个审计项目还较计划提前完成。
召开“强研究、提质效”行动推进情况座谈会
江苏省镇江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组织召开全市审计系统座谈会,深入推进“强研究、提质效”行动,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办、江苏省审计厅“强研究、提质效”行动要求,对标“三研三提”任务部署,加强工作谋划,一体推动审计办规范运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严肃工作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巩固深化拓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成果,扎实推进“强研究、提质效”行动深化年各项任务。严格对照任务清单规定的应请示、报告或报备事项范围,确保重大事项特别是重要审计成果应报尽报。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落细、有序推进。持续规范党委审计办工作运行机制,完善重要文稿报送流程,及时跟踪了解相关批示情况。进一步优化行动措施,提升工作质效。全面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经验与做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工作难题、提升审计质效的务实举措,全力推动“强研究、提质效”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建立审理标准流程 赋能审计质量提升
成都市新都区审计局为持续巩固、深化和拓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成果,从审理方法、审理意见、意见反馈三个方面建立“一表一库一清单”,提升审理工作质量,扩大审理成果运用范围,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一表”导航定向,筑牢质量管控“基准线”。针对审计信息等内容,分类制定审理环节必看核心要素与关键风险指引表,为审理人员提供清晰统一的操作规程,有效降低因经验差异导致的质量问题,从源头夯实审理工作质量基础。
“一库”规范结论,探索数据分析支撑。系统梳理上级审计质量通报典型问题以及本级审理实践发现的常见问题,逐步积累形成可供参照的定性意见参考,促进审理意见更加规范、结构更加清晰,便于审理意见横向可比、纵向可析,为后续从审理视角开展审计质量数据分析奠定基础。
“一单”跟踪问效,促进质量管理“双提升”。建立审理意见采纳情况清单,要求审计组定期反馈采纳情况、具体修改内容及未采纳理由,既形成“审理—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闭环,又通过意见采纳、修改情况反向检验审理意见的针对性、准确性与指导性,促进持续优化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