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按照年度制定《审计项目统筹实施操作指引》,通过“审计对象清单”“统筹指引清单”“市县分布清单”三张清单,促进审计项目有机融合、审计资源合理配置,有力推动全省审计工作“一盘棋”。

建立审计对象清单,有效规范审计行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要求项目实施处室按照科学规范高效原则,深入研究审什么、怎么审,围绕审计目标和重点,合理确定具体审计对象。针对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实施处室切实加强重大政策学习和审计对象研究,找准与审计调查工作的结合点。审计组严格按照审计对象清单制发审计通知书,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

建立统筹指引清单,有效促进项目融合。对当年度涉及同一省级单位的审计项目,按照审计内容多少、审计时间先后等要素,形成审计项目统筹指引清单,从审计进点、现场管理、成果共享等方面作出规定,指导各审计组有序开展现场审计。明确统筹后原则上只召开一次审计进点会,介绍统筹后各项目的审计内容和要求,与被审计单位统一联系沟通。各项目审计组就同一审计对象的审计成果共享事项充分沟通协商,根据各自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确定适当的问题反映方式,提高审计成果质量。

建立市县分布清单,有效提升审计质效。对市、县(市、区)审计对象,从项目需要出发,在优先保障部分审计项目涉及的重点审计地域基础上,兼顾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和区域平衡进行统筹安排。同时,指导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在安排审计项目时做到全省统筹,避免重复审计。

浙江:推动审计工作“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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