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郓城:出台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工作办法”

作者 陈芸 付强

近日,中共郓城纪委机关、郓城县审计局联合出台了《中共郓城县纪委机关 郓城审计局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对监督范围、协作模式、纪律要求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按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职责范围,结合年度审计计划,将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纳入监督贯通协调范围。

办法要求,健全日常沟通制度,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县审计局成立日常联络小组,在审计计划安排、纪委监督范围、问题线索移送等方面,做到及时互通、定期会商;县审计局为县纪委监委机关提供专业支持,县纪委监委机关为审计局提供手段协助。建立人才资源库,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专业人才培养合作;强化纪审成果共享。县审计局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请县纪委监委机关纳入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机关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类运用,共享案件分析材料、典型案例等工作成效,促进监督水平共同提升。

办法强调,坚持依纪依法。依照国家法律、审计法规所规定的权限、期限、程序等,开展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确保规范、实效、质量;坚持责任落实。深化纪法有效衔接,各尽其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坚持安全保密。通过强化信息分级管理、规范信息使用权限与程序,以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与非法使用。

郓城出台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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