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樊城区: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操作规程》 规范公共工程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作者 宋辉 甘露

近日,襄阳市樊城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印发《樊城区公共工程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操作规程》按照项目全生命周期进行流程化表述,涵盖项目入库、预算评审、招标投标、竣工结(决)算等五个章节,共计41条内容,对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是强化项目投资绩效。公共工程投资立项实行“三库”管理,通过财力论证方可开展可行性论证。需严格控制项目概算及预算金额,确保初步设计控制施工图设计,概算控制预算,对突破初步设计和概算的项目财政部门不予评审。

二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项目单位应按照核准意见开展招标活动,作出改变的,应重新办理核准手续;需采用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公共工程投资项目确有必要变更的,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竣工验收应重点审查项目的审批执行、投资概算、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目标完成等情况,项目单位及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竣工结(决)算,财政部门对公共工程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是严格项目权责划分。公共工程投资项目监管各职能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项目单位及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对公共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监管;对监督查出问题,依法依纪依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追责问责。 

樊城区规范公共工程投资项目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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