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原:印发《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为积极贯彻落实“科学规范提升年”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审计“大质量观”理念,构建审计质量管控“新生态”,近日,平原县审计局印发《平原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做好审计质量控制工作应当贯穿审计工作全流程。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审理审定再到督促审计整改,各环节围绕深化做实研究型审计、保障审计成果质量这一主线,突出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立足务实管用,严格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突出重点环节审计质量控制的职责、标准和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实现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水平,以高质量审计成果为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办法》规定,各股室、审计组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分工负责,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牵头业务股室要把立项当课题研究,侧重研究聚焦审计重点和配置审计资源,做好审计项目实施督促调度、成果提炼;项目实施股室要做好日常研究,审核实施方案、审计结果文书等,督促审计组落实审核、复核、审理、审定等意见;审计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保证审计证据的合法性、适当性、充分性;审计组组长全面把控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审计组成员落实审计任务,指导重大事项核查完成既定审计目标,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证据材料。突出审计组、业务股室在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压紧压实质量控制责任。

《办法》立足平原实际,坚持系统观念,做好审计现场实施与审理环节的衔接,法规股作为专职审理机构,应围绕“保质量、防风险、促成果、树权威、提效率”工作目标开展审理,探索现场审理模式,切实做好三级审理工作,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和复杂疑难问题,弄清问题的来龙去脉,穿透问题本质,精准定性定责。确定统一的审理尺度,确保同类审计事项的审理标准一致,加强审理任务和资源统筹,优化审理组织方式,提高审理工作效率,为全流程质量控制把好审理关,推动审计成果落地。

《办法》结合平原现状,坚持全面统筹,抓好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上下篇文章”,确保审计全流程完美收尾,把控好审计整改环节的质量。依据本局审计整改工作业务流程、整改约谈办法、整改分类和整改结果认定办法等规定,提出要求、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结果认定、整改销号,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做到整改标准原则一致、整改要求科学精准、整改内容逐级把关、整改进度县级联动、整改结果法规复核,保障问题整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严把问题销号关如实准确认定整改结果,推动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管控整改环节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平原印发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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