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门: 制定《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
作者 周兰 焦文学
近日,天门市审计局对标“科学规范提升年”的要求,聚焦电子数据安全管理、高效利用的现实需求,制定出台了《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审计业务电子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助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电子数据审计科与各业务科室的职责范围和分工,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审计组”四级管理机制,压实数据采集、移交、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责任,提升电子数据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
二是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使用范围划分为审计项目数据与审计公用数据,审计项目数据是指用于特定项目的电子数据,由实施项目科室专人负责,项目结束后及时清理,确保数据闭环管理;审计公用数据是指具有基础性、通用性,可用于多个审计项目的电子数据,由电子数据审计科统一归口管理,进行标准化处理,纳入数据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跨项目共享与复用,切实体现“以用为本”。
三是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严禁采集、使用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数据,严格数据使用申请与审批流程,各业务科室、审计组必须要编制《数据分析实施方案》,明确电子数据分析用途和使用范围、期限。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杜绝随意泄露数据分析结果和滥用电子数据谋取私利等行为。
天门制定《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