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照东港区:推动审计监督和环保督查贯通协同”

近期,日照市东港区审计局与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和环保督查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积极构建审计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贯通协同、资源共享的监督新格局,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实施办法》从三大方面明确了贯通协作内容。一是强化沟通联络,审计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在制定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重大事项等方面加强会商,通报双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配合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促进监督协同联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在审计项目实施、环境督查检查过程中,对有关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环境污染、生态损害等行为,及时以书面形式办理线索移送,实现监督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利用;三是建立整改协同机制,双方将对方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督导,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提请有关部门按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日照东港区推动审计监督和环保督查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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