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立项调研暂行办法

近日,郑州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立项调研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立项调研工作,深化研究型审计,推动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更加科学精准。

《办法》明确,立项调研是计划编制前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和论证的专业活动,必须坚持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围绕省委“两高四着力”重大部署和市委“1+7+7+7”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到政治引领、系统思维与研究型审计相统一。

《办法》规定,立项调研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改革举措推进、重大风险隐患防范、重点关键领域发展、重点专项资金绩效及法定审计项目等六大重点。要求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谋划,紧扣党委政府关心关切,精准选取审计重点。

《办法》强调,构建“日常调研+集中调研”工作机制,压实业务处室主体责任,坚持“凡立必评”,所有自定项目须经集体讨论评估。对当年未纳入计划或研究不充分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储备。

《办法》明确,强化全市审计“一盘棋”,创新实行县级审计机关项目计划前置预审制度。各区县(市)年度计划在报本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审批前,须先行报送市局审查,重点审查上级统一组织项目安排、立项质量及计划合理性,市局5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办法》的出台,是郑州市审计局推进研究型审计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通过“调研先行、计划引领、集体把关、储备蓄能”的全链条管理,切实提升立项科学性,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郑州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立项调研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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