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壁:出台《暂行办法》强化‘纪巡审贯通协作’效能”
为进一步规范“纪巡审贯通协作”监督流程,推动纪检监察“日常体检”、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同频共振深度融合。近期,赤壁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印发《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细化制度,构建衔接顺畅、协同高效、闭环有力的“纪巡审”监督新格局,释放多维监督叠加治理效能。
强化组织保障。《办法》夯实“纪巡审”联动监督组织架构,界定了三方工作职责与协作边界。要求每年定期开展联络会商,开展业务交流,研究重点难点问题,畅通日常沟通渠道,强化业务互通和工作联动,夯实协同监督基础。
明确职责分工。《办法》要求审计部门要依规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根据需要可按程序商请审计机关协助办案。特定领域、重要事项和专项检查,三方可依规协同研判,实现三方高效联动、互补增效。
规范成果运用。《办法》规定审计机关相关计划和审计专报重点问题清单,必要时向纪委监委机关提供。纪委监委机关要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三方可按程序提请协助办理查询、资料调取和取证等事项。相关事项三方可联合督查,形成合力。
严明纪律责任。《办法》强调要严格规范联动监督履职标准和工作流程,明确岗位履职、工作保密等纪律要求。紧盯线索移送、反馈问题、配合协作等关键环节,以刚性纪律约束监督履职行为,规范监督流程、筑牢履职底线,保障联动监督工作规范有序、落地见效。
赤壁出台办法强化”纪巡审贯通协作”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