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江汉区审计局印发《审计项目全周期进度管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审计项目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明晰各环节时限标准、压实岗位履职责任、优化项目推进流程,推动全局审计项目规范高效实施,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办法》覆盖审计计划编制、立项通知、现场实施、复核审理、报告出具、整改核查、档案归档审计全周期,精准界定各环节操作规范、时间节点,分层明确各岗位进度管控责任。
在责任落实方面,《办法》明确,实施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项目进度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推进与协调工作,紧盯各环节时限节点,督促本科室人员落实办理要求,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项目进度的督促指导、审核把关,定期听取进度汇报,对超时未办结、拖延办理的事项及时约谈提醒,统筹协调解决堵点问题。综合科室承担全局项目进度督办职责,定期汇总项目推进动态,对临近办结时限的项目开展预警提醒。
在执行管控层面,《办法》对项目计划立项研究、现场审计进度报告、法规复核审理、审计报告出具、整改核查跟踪、项目档案归集等关键节点细化时限要求,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台账,实行节点销号管理。针对遇到重大疑难线索确需延期的项目,严格执行书面报批程序,杜绝项目无理由随意超期。制定审计项目时间调整情况报告、审计项目过程记录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3种标准化文书,为项目延期报批、过程记录、整改跟踪提供统一填报模板,便于审计人员规范执行。
《办法》兼顾制度刚性约束与审计工作实际,把握严管与务实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划定时限硬杠杠,对各流程节点作出明确约束,规范延期审批流程,守住项目时效底线;另一方面不搞“一刀切”,充分考虑实践中遇到重大问题线索、查证难度大等现实情形,通过履行规范报批程序,允许对项目周期作出合理调整,实现规范化管理与实务操作性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