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会会计所及3名注会共被罚没445万,涉ST华铭年报审计违法

日前,上海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对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华铭)年报审计执业存在违法行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3名注册会计师合计被罚没445万余元。

经查明,上会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上会所出具的华铭智能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上海证监局另案查明,华铭智能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利科技)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等产品销售中存在第三方居间、代理等服务。

聚利科技对上述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以下不当:聚利科技将第三方居间、代理等服务所产生的部分费用确认为研发费用,但该类服务主要内容是进行销售推广、商务沟通、协助聚利科技获得销售订单等,应分类为销售费用,聚利科技未严格按照业务性质进行确认;同时,聚利科技还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准确计提销售费用的情形。

上述问题导致华铭智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会所为华铭智能提供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服务。2021年4月22日,上会所为华铭智能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巢某、付某海。2022年4月25日,上会所为华铭智能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巢某、姜某阳。本项目中,上会所提供相关审计服务收费共计1877358.5元(不含税)。

二、上会所在华铭智能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主要问题有: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研发费用相关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销售费用相关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签字注册会计师巢某、付某海是上会所2020年审计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注册会计师巢某、姜某阳是上会所2021年审计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海证监局决定:

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77358.5元,并处以1877358.5元罚款;

对巢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付某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姜某阳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经计算,上会所及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合计被罚没445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27日上市,于2025年7月4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显示,华铭智能披露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华铭已连续三年亏损。202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亏损,营业收入为2.43亿元,同比下降20.9%;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198万元变为亏损4486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805万元变为亏损4902万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经营现金流净额为-1.22亿元,同比下降324.3%。

上会会计所及3名注会共被罚没445万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