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与内陆开放高地,正加快融入全球经济体系。随着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持续深化,我市与东盟经贸往来不断拓展,本地企业 “走出去” 步伐加快,跨境财会专业服务需求稳步释放。为落实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引导事务所规范开展跨境业务,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就本地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相关风险事项作出专项提示。

一、拓展国际业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格局分化显著,头部国际化机构与大型本土事务所占据行业主流高端市场,大量中小事务所集中于中低端业务领域,同质化竞争激烈。行业低价内卷态势持续加剧,行业发展陷入内生增长瓶颈。在此背景下,突破本土发展局限、布局国际业务、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已成为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转型升级、破解行业内卷不可回避的战略选择。

重庆市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以中小型机构为主,普遍缺乏全球化服务网络,整体经营规模、综合服务能力与行业头部机构、国际专业机构存在明显差距,涉外专业人才储备、国际化服务能力短板突出。依托“一带一路”、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级战略赋能,重庆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涉外经济业态蓬勃发展,本地企业出海经营、境外投融资布局持续增多,衍生出跨境审计、多准则转换、跨境税务筹划、境外合规管控、海外上市配套咨询等多元化、高端化涉外财税服务需求。同时,国内资本市场监管调整、企业境外上市意愿提升、客户服务选择多元化等行业趋势,为事务所突破本土业务壁垒、拓展国际化业务赛道提供了宝贵政策机遇与市场窗口期。

二、国际化发展主要路径

(一)跟随本土企业走出去

深耕服务本地企业,聚焦本土出海企业、跨境电商、西部陆海新通道外贸企业,定向跟随、陪伴客户提供其开展国际化业务与投资经营过程中的相关专业服务需求:A+H股及H股IPO上市、境外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集团合并报表编制、多准则(国际准则、国内准则等)转换映射与差异调节、境外分支机构会计政策与境内母公司核算口径的衔接统一、境外财务人员的准则与集团核算制度培训;其中尤值关注的是国有企业客户国内内部控制制度如何延伸、覆盖至境外分支机构的专项评价与测试(重点覆盖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财务报告流程等关键控制点)。伴随着本土催生出来的这些需求本地所可以优先从现有审计客户中筛选有出海意向或已出海的企业,以存量带动后续的增量;并及时跟进目的地国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财务报告监管规则的更新动态,为客户提供准则变化解读服务、税务筹划服务、转让定价咨询服务、尽职调查服务、投资架构设计咨询服务等多维度全方位的需求。

(二)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加入国际会计网络联盟或成为国际网络的成员所,以快速实现:共享全球各国当地合作所资质、当地会计准则、税法、监管政策;承接本地企业在海外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审计、多准则报表转换复核及境外会计师审计配合;承接海外企业来渝投资的财务报表审计与准则转换服务;对外具备国际服务背书,弥补本土中小所品牌短板。选择网络时需重点考察:网络规模与覆盖范围、准入标准与退出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品牌使用范围与维护成本的经济性、合作过程中的法律责任与权利的平衡、品牌影响力与中国业务占比。建议优先选择在中国企业主要出海目的地(东盟、中东、非洲等)有较强覆盖的网络,加入后应主动参与网络活动、建立实质合作关系,避免“只挂牌不运营”。

(三)区域双边联盟

2026年4月,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香港会计师公会等四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渝港会计行业在跨境审计服务、资本市场对接等方面开展合作;2026年1月,新加坡中小企业商会与江北嘴会计产业园签署战略协议,双方在财会专业服务、企业跨境发展与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合作。本地所可借势切入,与香港、新加坡事务所在互荐客户、联合执业、联合质控等领域深度合作,布局跨境服务能力,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延伸至全东南亚地区,从双边到多边。在考虑与境外所合作时也可以优先考虑选1-2家境外合作所建立深度绑定关系,并明确双方权责、服务质量标准、争议解决机制等;在开展跨境业务前期也可从低风险的“互荐客户、联合执业”开始合作,逐步过渡到“联合质控、共同出具报告”;但是在合作过程中注意积累目标国准则差异清单、税制要点等知识资产。

(四)从联络点到分支机构

对服务频次较多的海外地域设立联络办公室,联络办公室暂不独立承接业务,由本地所异地执业或联合当地合作所完成执业,积累客户与经验,创建口碑,储备人才,待条件成熟时设立直属分支机构,形成以本地所主导的属地化国际服务网络。在设立分支机构前,应完成目标国法律环境、劳动法规、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当地中资企业商会建立合作关系,借助商会资源拓展客源。

(五)数字化驱动的跨境服务能力建设

在物理网络尚未健全的阶段,本地所可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跨境服务能力的延伸。搭建跨境审计协同平台,实现境内总部与境外团队实时在线协作;建立云端函证与远程盘点技术体系,克服跨境物理距离障碍;采购成熟的第三方云端审计协同平台或SaaS软件(含多准则自动转换模块),降低准则差异带来的效率损失;鉴于年营收规模较小的中小所自行开发工具需持续承担软件开发、准则版本迭代与系统维护成本,与“轻资产起步”的定位不符,确有条件采用多家中小所联合共建、共享数字化平台的替代路径分摊成本;所采购或共建的平台应优先采用境内部署、境内外物理隔离的技术方案;建设共享服务中心,统一处理跨境项目的底稿编制、复核、归档等标准化环节;同时借助AI智能工具实现作业模式的创新与重构,为行业国际化发展的数字化驱动提供更多的选择。

以上五条路径并非互斥,各所可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选择“1+N”组合模式。建议中型所可以考虑“国际会计网络+区域双边联盟”双线布局起步,条件成熟后逐步建立自有网络。

三、国际化发展主要风险

(一)合规监管风险

一是执业资格限制,在未取得当地审计执业许可情况下,本地所无法依据境外法律法规直接出具审计报告,或面临“超范围执业”风险;二是准则与税法差异,IFRS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各国本地税法冲突,因执业偏差可能导致连带赔偿责任风险;三是数据跨境传输壁垒,欧盟GDPR、美国云法案与中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网信办《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形成多重监管要求,审计底稿跨境传输面临法律风险;四是跨境监管双重追责,跨境审计底稿不合规不仅会面临两地处罚风险,而且跨境业务民事赔偿范围覆盖境内外,不同国家民事追责标准不同,本地所赔付能力有限。因此本地所在首次进入目标国市场前,应聘请当地律师就执业资质、数据合规、劳动法等进行专项法律尽职调查,建立跨境业务“准入清单”,明确可承接的国别和服务类型,未列入清单的须经专项审批;建议针对跨境业务增设独立的合规复核岗,由熟悉相关国际规则的人员担任。数据跨境传输须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对底稿中的敏感信息进行脱敏或脱密处理;在无法确保数据安全的情况下事务所业务数据系统不得与境外网络连接,也不得向境外开放访问链接、账号或远程操作权限,境内外数据(含审计底稿)的处理应当采取物理隔离方式。

(二)人才短板风险

一是具备境外执业资质(如USCPA、ACCA)人才稀缺;二是国际规则、数字化技能(AI审计、数据治理)、跨文化沟通素养的复合型人才稀缺;三是本地所薪酬竞争力不足导致核心涉外人员流失。建议制定“人才双通道”培养计划:内部选拔优秀人员定向培养、外部引进成熟国际人才;可考虑与设有ACCA/CPA方向班的高校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提前锁定毕业生源;设立国际化人才专项津贴,对取得国际执业资质或完成跨境项目的人员给予额外激励。

(三)管理整合风险

一是境外合作机构地缘政治波动、经济周期变化影响产生不稳定因素;二是境外合作机构执业质量参差不齐,其出现底稿疏漏、审计舞弊时,本地所可能连带承担客户索赔、声誉损失风险;三是因教育、文化、背景等差异,难以“一体化”,存在执业标准、技术、质量无法统一的风险。建议对境外合作机构实施“准入+定期评估”管理,定期(如每年或每季度)进行质量复核和合规评价;建立合作机构备选库,每个目标市场至少储备2-3家备选合作方,降低单一依赖风险;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质量责任划分、赔偿追偿机制和争议解决条款;逐步推进核心执业标准(如底稿编制规范、复核流程)的统一,减少因标准不一导致的质量偏差。

(四)客户市场风险

一是受宏观经济冲击,客户跨境投资、海外布局、进出口贸易规模收缩,削减跨境审计、多准则报表转换、跨境税务、转让定价等专业服务预算,跨境业务整体需求持续萎缩;二是境外客户股权复杂、隐蔽关联交易多,跨境舞弊识别难度大,审计失败风险增加;三是国际大所在海外市场占有率较高,中小所业务获取的竞争劣势明显。承接跨境项目前,应通过公开渠道或商业情报工具对目标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关注实控人、关联方、诉讼记录等信息;在符合独立性要求下,坚持“以审带咨、以咨促审”策略,在传统审计基础上逐步拓展跨境财务咨询、税务筹划、准则转换与管理建议等高附加值服务,提升客户粘性。

(五)政治政策风险

一是境外外资税收、投资准入、外汇管制政策变动,双边贸易摩擦、区域贸易政策变化,直接改变客户跨境经营模式或将导致业务流失;二是国际政治冲突,他国政权更替,或将直接导致所在国服务财税业务的停止。对于高风险国别的项目,应设置更高的风险溢价和更严格的质控审批层级。风险溢价的计价基数与审批权限应当明确:风险溢价以本所同类业务的基准费率为计价基数,结合客户服务需求的综合情况给予一定区间幅度内的上浮或折价;折价较多的须经质量控制部门或机构审批。在项目合同中增设“不可抗力”及“政策变更”条款,明确因政治政策变动导致合同终止的权责处理方式。

(六)境外上市审计与跨境监管调取的冲突风险

本地所在承接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尤其是赴美上市)的申报审计、年度审计及配合性跨境业务时,应当高度关注由此产生的制度性障碍。依据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监管机构可以对为在其管辖区域内公开发行证券的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接受现场检查与取证的要求;而依据我国《证券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中国证监会等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保密与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网信办《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未经国内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未按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履行程序的,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审计工作底稿、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数据,不得配合未经认可的境外现场检查与取证。否则可能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针对上述监管冲突,事务所应做好以下几方面事项:一是事前评估。在立项与承接评价中增加专项判断环节,就拟服务企业的上市地、上市交易所与监管机构要求、是否涉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数据、重要数据或个人信息等作出书面判断,并取得境内外律师的专项法律意见;不具备相应合规能力的事务所,不宜直接承接赴美上市等强监管地的核心申报业务,可先从组成部分审计、向具备能力的事务所联合执业或转介绍客户等低风险方式切入。二是依法报批。任何向境外提供审计工作底稿、财务会计资料的行为,以及配合境外监管机构检查取证的安排,均应严格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并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实施,事先取得境内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严禁“先提供、后补批”。三是底线管理。以书面清单形式明确本所不得对外提供的内容范围(涉及国家秘密、重要数据、个人信息等的资料),并在业务约定书或补充协议中就该项限制作出明确约定,同时约定因该项限制产生的衔接处理方式和费用清算办法。四是流程控制。设置跨境资料提供的唯一归口审批岗,建立专门台账,所有出境或对外传递的资料须经质量控制部门与外部法律顾问双重复核批准后方可出库,传递过程采取加密、编号、留痕、可追溯方式。五是兜底保障。建议对现有职业责任保险进行专项评估,确认其是否覆盖境外监管调查、抗辩与行政调查应对费用,必要时就该类业务单独增加投保。

四、国际化发展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一)培养国际化人才

一是对内培养,开展IFRS国际准则、跨境外汇、出口退税、小语种常态化培训,选拔骨干出境短训,鼓励考取ACCA等国际资质,推荐考取财政部、市财政局高端会计人才,提升国际视野;二是对外引进、聘用海外资格人才作为外部技术顾问,引进储备双语、数字化复合型人才。制定国际人才“选育用留”全周期管理制度,将国际化能力纳入晋升考核体系中的加分项;建议每年安排数名骨干审计人员到境外合作所或分支机构进行为期1-3个月的驻点交流;建立内部国际业务案例库,将已完成的跨境项目经验沉淀为培训素材,实现知识复用。

(二)提升跨境数字化能力

一是通过搭建高度集成、数据共享的体系实现标准的统一性、数据的客观性,做到分析有数据、评价有依据;二是构建跨境审计合规体系,覆盖跨境业务备案管理、工作底稿跨境传输审批、合作方尽职调查等环节;三是搭建一体化数字平台,投入数字化建设,开发云端审计系统和共享服务中心,实现跨境项目实时监控和质量复核。建议优先投入“投入产出比”最高的数字化环节,如远程函证、云端盘点、多准则自动转换等;对于中小所,还可以考虑联合多家事务所共建共享数字化平台,分摊研发成本;在开展跨境业务过程中注意数据主权和数据安全问题,跨境数据传输应采用加密传输和本地化存储相结合的方式。

(三)规范国际业务执业标准

一是滚动建设、更新国际业务知识库;二是按所在国执业规范建立审计、尽调等基础服务标准;三是探索、积累海外股权架构设计、经营组织架构搭建、经营决策表决权拟定、关联方交易定价、境外税务稽查纠纷处理、国际税收协定维护等全方位的综合咨询服务业务;四是转型高端增值服务业务,发展跨境并购咨询、国际税务筹划、风险管理、ESG报告等高端服务。建议可以参考“先标准化、后优化、再固化”的思路,分2-3年完成国际业务执业标准的体系建设;每年年底对知识库进行系统性更新,重点关注目标国监管政策变动和准则更新的影响;高端增值服务的拓展,建议从已有跨境审计客户的延伸需求入手,降低市场开拓难度。

(四)依托平台拓展国际业务

一是依托西洽会、智博会、成渝全球推介会、西部陆海新通道经贸论坛开展业务推介;二是对接市商务委、自贸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服务中心定点驻场;三是借助市注协搭建的渝港合作平台、中新合作平台,对接跨境企业,深化共享香港、新加坡、跨境投融资客户资源。建议设立专人负责对接平台工作,定期跟进平台发布的跨境项目信息和政策动态;定期在经贸论坛或推介会上,与涉外律所、金融机构联合布展,以“一站式跨境服务”整体形象亮相,提高知名度;将平台获取的商机信息纳入事务所CRM系统统一管理,跟踪商机转化率。

(五)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

一是聚焦汽车、电子制造、跨境电商中小企业海外建厂财税及西部陆海新通道贸易合规需求;二是联动本地涉外律所、报关机构联合服务,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在拓展前期可以考虑先围绕1-2个重点行业做深做透,形成行业专精优势,打造“懂行业的国际化所”品牌形象;可研究与本地涉外律所建立“战略联盟”,共享客户资源和专业能力,提供“法财税一体化”服务。(六)筛选客户降低执业风险 一是充分风险评估,不盲目承接复杂跨境业务;二是强化跨境业务关键审计程序的执行;三是完善质控体系,将跨境项目纳入质量控制复核;四是必要时利用相关业务专家的工作。建议从国别风险、客户资质、项目复杂度、自身能力等多个匹配维度进行评分,评估项目是否具备承接条件;同时建立严格的跨境项目复核机制,如双复核机制:境内质控复核+境外合作所的独立复核;对于专家工作的利用,应严格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执业资质,并形成书面记录。

五、本地所走出去参考模式

本地所应以自身客户结构、涉外营收规模、人才资金实力为核心判断依据,兼顾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新互联互通本地开放优势,平衡业务拓展需求与跨境合规、市场经营风险等,综合评判后审慎选择:微型所以跟随本土出海企业为基础;中型所采用“国际会计网络+区域双边联盟”双线布局;细分赛道专精特事务所深耕渝东盟双边合作;具备充足业务、资金、人才的头部中小所,分阶段从联络点过渡至分支机构。以中型所为例:

第一阶段: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 渝港双边联盟 + 中新双边联盟,依托客户跟随出海积累跨境项目经验;

第二阶段: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设立联络点,对接本地客户与合作机构;

第三阶段:海外区域业务规模化后,升级设立具备当地执业资质的分支机构,实现自主本地化服务。

在选择发展模式时,各所可以参考自身的情况进行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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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风险对照表:

屏幕截图 2026-10-29 1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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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选择:没有“最优”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建议各所从上述五个维度进行自我评估,选择与自身资源能力最匹配的模式起步,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六、特别关注事项

(一)ESG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布局

随着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IFRS S1和S2,全球ESG信息披露从自愿走向强制已成明确趋势。欧盟CSRD已对纳入适用范围的在欧经营企业提出强制性ESG信息披露要求,这一要求也将直接传导至为在欧中资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的本地所。ESG鉴证是一个增量市场,本地所有望通过早布局、早储备实现差异化竞争。建议本地所提前布局碳排放核算、供应链可持续性评估、绿色债券鉴证等服务能力。

(二)跨境数据合规操作

数据跨境流动是国际业务中绕不开的核心合规问题。欧盟GDPR、美国云法案与中国《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形成多重监管的复杂局面,再叠加财政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数据安全的监管要求,数据存储、访问与出境一旦失控,不仅违规成本极高,还可能直接影响事务所执业资质的存续。本地所在开展跨境业务时必须建立系统化的数据合规管理机制,从技术、制度、合作模式三个层面同步推进。在开展跨境业务时必须建立系统化的数据合规管理机制。 各所应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对审计底稿中的敏感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执行跨境数据传输标准操作规程(SOP),确保双方法规合规;可考虑“数据本地化处理”模式,并在技术与制度上严格落实境内外物理隔离:境内数据应在境内存储、境内处理,确需在境外履行的现场程序由目标国合作所就地执行,境外获取的佐证资料经脱敏、翻拍或摘录后交由本地所人员在境内完成复核与归档,境内外之间的资料交接一律通过加密介质、专用通道或经书面审批的指定流程进行,做到全程留痕、登记可追溯;必要时聘请专业数据合规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意见。 建立海外数据分级访问权限:各所应在数据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形成跨境项目的分级授权清单,对不同职级的参与者设定不同层级的访问权限与可见范围,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逐项授权,做到权限到人、到文档、到期限。对境外方或外部专家的授权应实行实名账号、限时授权(授权有效期与项目周期绑定,到期自动失效)、逐笔审批和全程操作留痕。 建立数据泄露应急预案:各所应针对跨境业务场景单独制定数据泄露应急预案,明确监测预警、内部上报、客户通知、监管报告、舆情应对、追溯止损与责任追究的全流程责任人、联系方式与响应时限;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泄露、数据违规出境情形的,应当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及时告知受影响的客户。

(三)行业协同与联合发展

单打独斗式的国际化对于大多数本地所而言难度极大,借助行业平台和联合体机制是降低门槛、分摊风险的有效方式。地方协会也正在积极推进和搭建国际化联合体、跨境业务数据库、海外市场考察等公共平台,本地所应积极利用行业资源,在合作中争取国际业务机会。建议中小型所积极关注地方注协组建的国际化联合体,通过联合体形式承接大型跨境项目,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如有机会可以主动参与本土组织的海外市场考察和行业推介活动;利用本土搭建的国际化数据库,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

(四)职业责任保险补充

跨境业务涉及多国法律管辖,不同国家的民事赔偿标准和诉讼机制差异巨大。一旦发生审计失败,本地所可能同时面临境内监管处罚和境外民事索赔的双重压力。建议各所对现有职业责任保险方案进行专项评估,确保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额能够匹配跨境业务的实际风险敞口,扩展至境外出差和远程执业,并关注是否包含跨境监管调查抗辩费用的保障,确保与业务规模和发展阶段相匹配。特别事项说明 本提示函仅供本区域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国际化业务参考使用,不得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守则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各会计师事务所推进国际化发展工作,应当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业务特点审慎研判、自主决策。

重庆注协专家提示:本地所国际化发展的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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